減輕遺產稅負擔
設立信托是對財富的一種保護和傳承,使得財富能夠在代代延續(xù)中傳承下去,不可撤銷信托是信托模式中的一種,何為不可撤銷信托呢?不可撤銷信托是“可撤銷的信托”的對稱。信托證書中未附撤銷條款因而財產委托人無信托撤銷權的信托。不可撤銷信托的優(yōu)勢只要體現(xiàn)在以下幾個方面:
減輕遺產稅負擔
愿意每年捐錢的富人可以用這些資金購買“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托”中的人壽保險,這可能有助于他們在去世時避免繳納遺產稅。另一個是“委托人留存年金信托”,它為創(chuàng)建者提供了幾年的固定收入來源,并可能允許一些本金免去家庭成員的遺產稅。他們還可以創(chuàng)建一個“慈善剩余信托 Unitrust”現(xiàn)在向家人支付收入,并在他們去世時將剩余的信托基金留給慈善機構。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,受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遺產稅籌劃信托中的同一個人,并且您必須至少有一個無利害關系的一方作為共同受托人,并且他/她有權否決您的指示。
幫助殘疾人有資格獲得政府福利
療補助和補充保障收入的殘疾受益人有嚴格的收入和資產限制——如果他們擁有或收到太多錢,他們可能會失去這些政府福利。不可撤銷的信托可以保護收入和資產,因此不會超過這些限制。這些“醫(yī)療補助信托”的受托人永遠不可能是信托的委托人。就像遺產稅籌劃信托一樣,受益人已被剝奪了對信托的實質性控制權,因此繼續(xù)享受政府福利,因為信托資金不計入受益人自己的資產和收入。
保護您的資產免受訴訟
保護您的資產免受債權人的侵害通常要求信托是不可撤銷的,并且受托人和受益人必須是無關聯(lián)方(或者最多是對信托基金擁有有限權力的同一方)。這些通常被稱為“資產保護信托”,通常僅在具有有利信托法的州創(chuàng)建,例如特拉華州、內華達州和北達科他州。對于經常面臨訴訟的人(例如外科醫(yī)生、建筑師和房地產開發(fā)商)來說,這些保護非常有意義。
除了上述優(yōu)勢之外,不可撤銷信托還具有隔離婚變風險功能。
信托架構
1、創(chuàng)建人或授予人:創(chuàng)建信托文件并將財產或資產轉讓給信托的人。
2、受托人:遵循信托指令,投資信托資金,將信托財產用于受益人需要,并支付信托管理費用的一方。
3、受益人:坐下來享受信托資產和/或收入收益的人。
不可撤銷信托相對的是可撤銷信托,可撤銷信托可隨時更改和撤銷該信托,盡管可撤銷信托提供更多自由,但可撤銷信托僅提供有限的債權人保護、最低限度的遺產稅節(jié)省,并且您可能沒有資格獲得任何政府計劃福利,因為可撤銷信托中持有的資產計入醫(yī)療補助和其他計劃的資源限制。